带你了解构建和谐劳务派遣关系。2008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正式实施,其中第五章第二节用了自第五十七条至第六十七条共十一条内容来专门规定了劳务派遣的相关法律问题。之后恰逢国际金融危机全面爆发,在降低成本指挥棒的作用下,众多的劳动密集型企业纷纷从员工的人工成本上做起了文章,这包括众多的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而劳务派遣以其自身所特有的优势,尤其是有效降低人工成本方面和有效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方面的综合优势,迅速兴盛起来,对于整个劳务派遣行业来说,已经从星星之火进入了燎原之势的时期。
2010年中国从全球金融危机中率先复苏,就业增长强劲,劳动力市场呈现许多新特点,最引人注目的包括春节以后普遍而持续的“民工荒”、“招工难”、劳资冲突频繁发生、农民工工资大幅度上涨,以及各地纷纷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等社会热议频现各类主流媒体,各级政府劳动与社会保障部门也为此做出了多种有益的努力和尝试。总之,过去的2010年,中国的劳动力市场众多的新现象丰富多彩、变化迅速,关于这些现象的解释也是各执一词。
2010年3月,政府工作报告中指出——就业形势依然严峻,要“完善就业服务体系,健全劳动力输出输入地区协调协作机制,引导劳动力特别是农民工有序流动。加快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我们要通过持之以恒的努力,创造更多的就业机会,让广大劳动者各尽所能、各得其所。”进入2011年,国内劳动用工形式变得更加复杂,矛盾更加突出,而在这个过程中劳务派遣从用工量和用工模式、立法规范等方面越发的引起社会各界的关注和重视。
2011年3月8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尹蔚民在回答中央电视台和中国网络电视台记者问题时说:“从当前整个的就业形势来看,还是供大于求的矛盾比较突出,同时结构性的矛盾也比较突出。我们有一个基本的判断,就是就业的形势越来越复杂。从今年城镇的就业情况来看,大概需要安排的城镇劳动力有两千四百万左右,其中青年学生(也就是高校毕业生、技校的学生、初中高中毕业以后不再继续升学的学生)加起来近一千四百万人,所以应该讲就业压力是比较大的。另一方面,我们还要继续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大约在八百万人左右。
针对这种情况,我们将采取一系列的措施,包括进一步把就业政策和产业政策相结合,扩大就业的岗位,加大就业的公共服务,加强创业的引导。”
构建和谐社会是也是我国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之一,建立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是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重要基础和基本内容。和谐劳动关系是指劳动关系双方一种和谐融洽的良好状态。党和政府始终高度重视维护和促进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提出:“发展和谐劳动关系”,党的十七大报告要求“规范和协调劳动关系”,2008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又对建设和谐劳动关系作出了具体部署。
2011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再次指出2011年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工作主要目标和任务是“为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创造良好环境,引导各方面把工作着力点放在加快经济结构调整、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上,放在增加就业、改善民生、促进社会和谐上。”
正是由于劳务派遣在国内社会劳动关系中所占的比重越来越大,构建和规范管理和谐劳务派遣关系就成了建设和谐劳动关系的重要内容,有必要对此进行深入系统的研究。
大家对于劳务派遣应该不是很陌生,今天我们再为您拓展一下相关知识,为大家介绍的是乌苏社保代理、奎屯社保代理的(方法知识),跟随我们一起看一下吧。
相关产品
相关文章
- 细谈和谐劳务派遣关系的基本特征2018年06月20日
- 详细分析劳务派遣关系的定义2018年06月20日
- 乌苏劳务派遣的社会效用2018年06月15日
- 乌苏劳务派遣三性原则立法分析2018年06月15日
- 构建和谐劳务派遣的重要性2018年06月20日